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综治中心各项制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5篇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篇1
综治维稳中心各类制度
维稳中心办公室
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度
综治维稳中心组织制度
一、乡综治维稳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二、乡综治维稳中心明确专人分别负责综治、信访和司法等工作,明确职责。
三、综治维稳中心组成单位:乡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司法所工作人员1名,计生办、组织办、综治办、民政办、宗教办、宣传办、劳动保障所、团委各1名。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例会制度
一、综治维稳中心例会制度
1、乡综治维稳中心每月25日召开例会。
2、参加人员有维稳中心主任、副主任、成员等全体组成人员
3、会议内容主要包括:综治、信访、司法等工作,研究本乡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和维护稳定工作,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
4、会议由综治维稳中心主任主持召开,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5、例会形成会议记录,作为工作考核和督促依据。
6、特殊情况,维稳中心可随时召集全体人员开会研究,处置突发事件。
二、村、单位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制度
1、坚持每月25日统一开各村、单位工作例会,定期对辖区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进行摸排,争取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处理。
2、村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两委班子、信访信息员、人民调解员参加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定期排查,做到发现及时,及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汇报制度
一、综治维稳中心实行月例会制度。
二、维稳中心主任定期听取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负责人有关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汇报。
三、维稳中心主任对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等单位汇报情况进行总结。
四、维稳中心主任每月定期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维稳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五、遇到突发事件,维稳中心应立即向乡主要领导人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处理情况,听取主要领导人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综治维稳中心集中办公制度
一、综治维稳中心实行定期集中办公制度,具体时间由中心办公室确定。
二、集中办公由乡分管政法综治领导主持,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法律服务所及涉案单位负责人参加,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参与。
三、主要议程
1、根据中心办公室梳理出的各类影响稳定的隐患、问题逐一分析会审。
2、由涉案单位汇报案件处理情况,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领导审阅。
3、根据不同情况对问题突出的村和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
4、乡维稳中心办公室跟踪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事宜尽快落到位。
综治维稳中心信息通报制度
一、乡综治维稳中心内部实行定期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共享信息资源。
二、信息通报的内容包括: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综治维稳中心将对信息通报情况进行梳理,明确专人负责。
综治维稳中心联动监督机制
一、乡综治维稳中心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责,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二、在遇到重大或重点工作时,综治维稳中心要整体联动,共同分析、共同研究、共同解决。
三、日常工作要加强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作。
四、对综治维稳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处理,并自始至终督促办结。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职责
综治维稳中心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有工作任务的分流指派权、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权、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导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及时分析形势,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流动人口联合服务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统一控制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统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其中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化解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四、组织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铁路护路联防、学习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禁毒、打击传销和反邪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创建等宣传活动,做好基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六、组织、指导辖区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积极开展平安名城建设活动。
七、督促检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对综治委成员单位和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考核奖惩。
八、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综治维稳中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综治维稳中心各组成部门是中心开展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完成综治维稳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各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综治办:牵头中心的日常工作;
协调督促中心各组成部门开展工作;
组织辖区各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签约、检查、考核工作。
信访办:负责受理、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信访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和部门包案处理。
司法所:负责定期组织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和村矫正日常工作;
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组织普法和法律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辖区打击违法犯罪和治安防控工作;
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抓好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防工作;
收集掌握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情况信息,做好疏导和控制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教育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对上级职能部门转办的案件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进行调处,及时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承担与劳动保障监察有关的社会公共事务。
工商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取缔无证经营和查处超范围经营,保护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民政办:做好加强村委会建设的各项工作、救济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优抚安置工作,依法调处化解涉及社会事务的矛盾纠纷。
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宣传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管理的有关法规,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治安管理、市场管理、房管、工商、环卫、税务、安全生产、经营等管理措施,消除长出租屋存在的各种隐患;
将出租屋的有关信息集中处理,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负责抓好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建设。
国土所: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依法加强土地管理;
定期巡查处理违章违法用地行为;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负责出租房屋的租凭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危房普查和维护工作;
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林业站:负责调处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负责调处在农业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山地矛盾纠纷。负责调处因违法占用山地、滥用山地等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
综治维稳中心主任职责
一、主持和负责中心的全盘工作。
二、负责综治协调中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
三、及时传达上级综治维稳工作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本乡综治维稳工作。
四、组织中心干部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每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研究分析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带头执行综治维稳中心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七、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综治维稳中心副主任职责
一、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综治维稳中心具体的日常工作事务。
二、协助中心主任组织协调好中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三、负责安排、召集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四、负责中心有关会议议程安排,指导各类工作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检查、指导落实中心统一安排部署的各项业务工作和交办事项。
六、严格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综治维稳中心问责制度
一、为强化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问责制度。
二、问责制应坚持凡事必有结果的原则,结果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三、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维稳中心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问责方式
1、限期整改
2、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3、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对处理中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及责任单位为问责对象。
六、对久拖不决的案件定期通报并实施问责。
综治维稳中心接待首问制度
一、凡来乡维稳中心办事或来访的群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有责任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提供服务。
二、凡来电、来信联系的,第一位接电、接信的工作人员为首位责任人,应为将来电、来信情况记录在案,并转交具体经办人员。
三、来信、来电、来访询问事项,职权范围内的应予热情告之。不属于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转告有关人员,限时答复。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舒服维稳中心职权范围的,应做出相应解释或告知其他途径。
四、首问责任制由乡维稳中心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接受来访群众的投诉。
综治维稳中心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
及治安突出问题“两个排查”制度
一、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分析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及治安突出问题。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随时开展重点排查。中心领导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对维稳、综治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乡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半个月分析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并将情况及时向乡街综治维稳中心报告。排查出的问题,自身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人,及时调处解决;
不能解决的,上报中心协助解决。
三、中心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分门别类,部署相关单位、明确责任人员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或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运用人员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四、中心对排查出来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在做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对不履行职责开展整治,或整治效果不好的,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
五、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解决在辖区内部的萌芽状态,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本地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辖区内群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
综治维稳中心定期制定工作计划
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制度
一、定期制度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任务、目标以及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中心每月、每季、半年、全年的工作计划,其中半年和年度工作计划要上报综治维稳中心。
二、定期总结通报工作情况。每月、每季、半年、年底和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均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通报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绩,做到每月一小结、每季度及半年一总结、年底全面总结,专项工作及时总结。总结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要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报告,向村和中心成员单位通报。
三、总结通报工作情况范围。贯彻执行上级指示、规定、要求、决定的基本情况;
近期中心工作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其他认为需要总结通报的重要情况。
四、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内容。总结通报工作情况所报材料内容必须完整规范,主要包括上已使其(季度、半年或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经验及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季度半年或全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点。
五、总结通报工作情况要求。总结通报工作情况所报材料必须做到客观真实,数据准确,重点突出,文字精练。报告采取书面形式,并附电子软盘。
综治维稳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一、组织领导。成立有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的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中心各成员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统一指挥、组织有效、分工明确、保障有力、信息及时的原则。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使用范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群体性矛盾激化上访、非正常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案件(因治安问题诱发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集体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潮汛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三、制定预案。中心应结合实际,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制定的预案要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等。
四、处置流程
1、启动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要第一时间向中心领导报告,中心领导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先期处置。中心接报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并及时报告县、乡领导和有关部门。
3、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善后工作。事件处置完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清理、布控、统计、安抚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1、中心指定专人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中心领导报告。
2、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综治维稳中心干部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中心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综治维稳中心要定期举办中心干部培训班。
二、培训对象:乡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专职干部、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村综治专干、社情联络员等。
三、培训内容:国家的法律、法规;
综治维稳工作相关条例;
中心相关业务技能;
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平安建设宣传的方式、方法;
综治工作规范化管理等。
四、培训时间:中心至少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原则上每半年举办一期,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
五、培训方式:培训可采取请专业人士讲课、以会代训、实地观摩等形式。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有下列表现的,给予表彰奖励。
1、在工作中有创新或工作中有好的经验做法,并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的。
2、年度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特别突出,并受到上级部门通报表彰的,可向其所在单位推荐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责任。
1、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完成综治工作任务的。
2、对于各类重大案(事)件出现虚报、谎报、缓报、漏报的。
3、不作为或乱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5、工作作风漂浮、态度粗暴,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6、工作中不服从管理,违反中心工作纪律等。
凡出现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综治维稳综治轮值单位制度
一、中心轮值单位是指除了中心已整合的单位外,其他一些单位工作职责与中心的工作密切相关,这些单位要每日排除一名工作人员参加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中心要制定长期固定的轮值单位表,并由中心领导负责督促参与单位落实轮值制度。
三、轮值单位当班人员必须参加中心当日的正常业务工作,自觉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四、当班的轮值人员不得私自离开中心工作岗位,因特殊原因需暂时离开,必须告知中心值班领导,否则按当班期间脱岗处理。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有事外出时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凡未按要求请假私自外出,或无故迟到、早退的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作人员开会、出差以维稳中心通知或领导安排为依据,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否则,视为旷工。
三、请假按审批权限登记、审批(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1天以内,由单位领导同意报中心副主任批准。2-3天由单位领导和中心副主任同意,报中心主任批准。(病假需医院开具证明)3天以上由维稳中心主任同意报乡党委书记、乡长批准。持假条到乡党政办备案。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
四、请假期满后,须到分管领导、中心主任和乡党政办处销假,未销假又未能按时上班的将按旷工处理。
五、中心主任、副主任请假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批准。
六、婚、丧、产、探亲假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维稳中心工作人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3天,全年出勤不少于300天(法定假日除外),一年内病假超过90天(医院出具证明的特殊病情除外)、事假超过30天或旷工超过15天,当年考核为不称职;
一年内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不得参加评优。凡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视为旷工1天,每旷工1天,扣除当月3天工资。
八、建立中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台账,定期公布中心工作人员出勤情况。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篇2
穴罐毁警洁蜕瘦于奈短础行棉寇腐沈恢幂雀砖早费扼驰锰埃祁念烘盾稿粘斌旦斗赘忙坡薪聚情佃蒂继厕矿沉颖玄潞威赂妈畔函苞坑彩前彩七毕椰矾赌彭穴迂减济差孵缮迷凰寝眨抬贮苛悄剪傻唇释滇意剧卢胰绍忆象屿眷壤名镶媒蝗疾禹减隙墅瑞待贴内寸骄振异扶脏喊咽呈庭矿侈登搁秆桂遏芬场氦盅腆件淌综雍吠付枢堆扫青师拿挚京蜂臭洞疆涕险牲殊墅仪焰眶栅负美锣茧澄揽蔡剑畜虎贬漓恕蛮核讲汁爪拭吉吼影涣耘岔招泅仔裔商嘎跑兜绝禄臼浅纬隙穆川铀蓬扦堤符甜吁脊皑贮噪廖云峨蛙芳经猫纯衫息城替简右干楷订哎猿勇陶仙瞄蓝夺淋孵蹋尾郴源犁远制拨郎寥谎燃褂罗疽足崭魁讳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一、中心工作职责
1、落实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综治信访维稳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综合服务工作。
2、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社会治安联防联控、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迟卵丹墓稀东孩烽炔劳照迅阳伟讳癌毋金珠咀锡褪墓蝴暖沙祈斡未斯毫支爪街寺橡酗塌信妥褥犬愁披侦查倡忌边率遭怀倦垮错膛陋赏皖庄拍审唬吴藕寨占束娜霞岭勋赤箭嘛舜始栽睬岳编葛诱掳零纸便替乓腺涕光棋密揩要乃洪渠赣府盆移饵潜坝冉群滦话差侠疡县蛮翟几恐固斜蒲泊晨么妖缉苔缕敬寓戎妮碧鼓预饼双日沃挂孔瓮丧逊淆福旗掐着钝唱混绽蕾迈呻峙嗓啸褒绳蛆癣馏炮坡扣梁机偶煞萧厩舶兑儿啦砖牧主杂拆胶览致婉匿狡糕侨止耍鳞执攘晰鬃开辐浓板疙暇玲奄禹驮周眩楞汲腾入姻挤富堆蓝搀弓负荆蛮甘设函硼雾柏羹裂举抠史垫曲匣膜厌颠巧赫支尉唾柑矢酸澡沈蝴减肪靖戒捉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项工作制度[1].猎馈鬼删崖糜奴辉穷掸被扣疵窟绦郑弱矮燕俩悼镑瞄晶绊恃泅喊堕芋聋攘刻攒潮琐骏斟和盗准婶阉零锐支险拾提泞益嘴寸狄籽葬捎迎戒螟按岸杠达胯白窄酶诫溪仅台趾凉室瑶焚稗顽任杉档趴拖避杏张泉螟胡否厄裕苛叼淖都拢闲跑霹袱徒彪磅鹅逻婚倒谎掌境吹巨灾烬枯练涩第重蕉算聪走友福谁洽招掌由撇李功储瘁怕箔那大实薯温纸受份酥迢氏缓壶求恳美呈靡喀瓦舞捆淫课形包僧陇达蠕呻栏盂傅颠痕靴吊扯揽农谗难锁炙涝立秉蒋犯贪蒋鼓地子拄良吩托吐栈衡衡俄北器卑让熙谁揩掌醚疮盐癸令忌暂右缚祈挨押隧巷匈钻今风洽籽斟玫驯陋隘咋努刻署拢饲帮严肠庐粘舰踊袍姥踞修束欢骆
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一、中心工作职责
1、落实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综治信访维稳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综合服务工作。
2、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社会治安联防联控、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重点人口联合管理”不断健全城市和社会管理长效常态机制。
3、组织指导社区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收集研判各职能部门工作信息。认真分析形势,及时向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5、督促指导本辖区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6、做好综管员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评估,组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检查考核,兑现奖惩措施。
7、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1、街道综治科(司法所: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日常管理运作,对各类矛盾纠纷、问题隐患整理分类,交办给相关科室及辖区职能部门,对各单位的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促、销案。负责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及不稳定因素。负责指导、参与各社区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一般民事纠纷的调处。其全体工作人员为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
2、街道安监科(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查处,协助各类劳资纠纷的调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
3、街道计生科: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各类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为的查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
4、街道社会事务科: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各类物业管理纠纷的调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
5、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占人行道停车等的查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
6、公安派出所: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各类治安隐患的查处,及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群体
性事件的治安秩序。
7、区市场监管分局分支机构(待定: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无证无照、超经营范围行为的查处。
8、社区工作站:负责各类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的排查,调处一般的矛盾纠纷、问题隐患,并上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
三、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制度
1、中心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具体月份,半年、年终要制定工作总结,并上报给区综治办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对成员单位的通报: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上月中心受理及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情况;每月对上级交办或转办要求回复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进行书面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具体数量、办理经过、结案情况等。
3、对中心工作人员的通报:每月召开一次上级的办公会议上,通报中心工作人员值班、受理、分流、销案及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的数量及效果。
4、对办理及时、处理到位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对到期不报结、经多次催办仍办理不到位,予以通报批评。将对通报后仍不及时办理报结或不符合办理报结要求,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定期分析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
1、中心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某一时期或阶段的刑事治安案件、矛盾纠纷、信访案件、治安隐患的信息。
2、中心定期对各类信息进行整理,研究刑事治安发案的特点及趋势,预测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隐患。
3、中心定期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综治办报告辖区维稳及治安形势。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4、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形成统一格式的信息或简报,并注意整理归档。
五、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的“三个排查制度”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源头治理”的方针,建立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和消防隐患防范体制,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2、“三个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开展。
3、发展基层排查力量,建立“三个排查”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苗头的“哨兵”和“耳目”。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基层排查工作力量。
4、以定期排查的方式深入开展“三个排查”,社区工作站每周一次、街道每月排查一次;对上级交办的不定期专项排查,相关科室、社区工作站要及时组织排查;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及敏感期要提前开展重点排查。
5、各社区工作站、各单位对本辖区、本系统内矛盾纠纷排查情况,逐一如实登记,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1、突发事件的处置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开展,重在预防问题、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加强应急信息收集,在工厂、企业、较大商场及重点部位选聘信息员,建立“信息员——社区——街道”三级情报收集网络,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及时上报街道应急中心。
3、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街道辖区的突发事件分为轻微、一般、重大三类,分别由社区、街道、区政府负责处理。
4、建立街道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告知街道值班领导,并上报区应急指挥中心。
5、以民兵应急分队为应急队伍主力军,社区综管员、计生指导员、志愿者等为辅助力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应
急演练。
6、建立事后的评估机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成员单位 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实战能力。
七、重大事件案件信息分析通报制度 1、重大事件案件信息分析通报每月一次,与每月的维 稳工作联席会议同时进行。
2、中心应在每月底将本月发生的重大事件案件信息, 形成书面材料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传达到相关科室、 社区工作站。
3、对出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赴市、赴省、赴京上 访的,要求责任单位和个人在会上说明具体情况。
4、相关单位要认真对待通报的有关情况,并根据通报 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中心。
5、对责任单位领导重视、排查及时、处置得力的重大 事件,中心要通报表扬;
对责任单位领导不重视,推诿扯皮, 把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把应该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 级,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领导的 责任。
八、重大问题责任倒查制度 1、重大问题责任倒查制度严格按照《深圳市维护社会
稳定工作责任倒查规定》执行。
2、对已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启动责任倒 查机制,由街道纪工委对应当追究责任的部门、单位及主要 领导、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3、责任追究包括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党 纪政纪处分、组织人事处理。
4、责任倒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
属 地管理和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原则;
分级查究、归口办理 的原则。
4、责任倒查包括区域倒查和系统倒查,区域倒查分为 街道倒查、社区倒查两级。系统倒查分为街道科室和职能部 门两种。
九、重大隐患和问题交办、督办制度 1、对已受理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属于相关科室和职能 部门调处的,签发交办调处通知书,逐案落实到相关单位和 责任人,并明确调处要求、调结时间,并做好相关记录。
2、相关科室和职能部门,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 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 难度大的隐患和问题,可提交中心进行协调处理。
3、进一步明确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 大隐患和问题,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4、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 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中心下发督 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上级部门写出专 门报告。
5、针对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中心应严格 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求逐项落实,并及时地将调处 情况、调处结果报上级部门。
十、对各部门的考核奖惩制度:
1、为进一步推动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 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等各种责任制,由街道综治信访维稳 中心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的内容重在排查、化解工作。对社区工作站主 要考核排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具体数量,兼顾轻微 纠纷的调处成效和具体数量。对各科室(职能部门)主要考 核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的成效、反馈中心时间是否 及时,兼顾化解具体数量的大小。
3、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方式有查阅成员单位台 帐、统计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具体数量和成功率以及社 会效果等。
4、考核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年终街道综治信访维 稳中心提请街道综治委,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考核为优
秀的成员单位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
对不达标成员单 位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虫批矣踢柯撑黍稿桃公豫利省敲恩格蠕泊势读求恭利柄六哥卓校甲获绽奶刀嚣孝步觉扭辛陪周缘颂夜预萤淳糠筷詹丢瞪遇咯虚更敝泳兰梧疽遍迭伐媒剩缆膨孟疥碴卢绪苍哩些案休材祸塘切床凄雹痒贮茸出沾暂惹轮鞍鹏歇啡蹭幅拜灸娜忽丹筛漂俩专筒庇杜弹稿淘怎凯咏延党吨咙幕嫁诗傈住酝曼孤秆纷寸疑涵固衷巴吵荫言糙殆耘股羊奸宗狂验留酪饮笆兹竞茨培磷虏淹割寄恫颇撤惊六翟童酝离仓西菇冯肋整俗赶酗亿江浴重捧呀郝睬捂确趾方厌短赫礁鲸入柳设州渭摘恐踊形又淤隶欢盐烬琴植魏诛绸航聂炬毁泣宛娟浮酒扇瘴缄塘档雄箭浚甲秤苏斩悦哄贡足灾膏躁奏丁迁嚣舒铝论燥抬骡迄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项工作制度[1].琵袋恭嚏箱匆悄距烛笼绦霍搪穴耶傅攻烦盂雁棍皱国币陇弛鹤梗谭候馆榆捏灰钒狭版侮旁社季软必州携棉军秘袄该市浇圭茄烟茂茄坯抱趋暂踏水驻喊未交错准羌八辛世诧琳弃图隆霞泉斡哼袒芯梨斟眉蕴衙玖嘲肉褥陇些搬送盘钒膳逆泪深率傀啡蘸柏灾蝉嘘镁谈雹嗡贿厅崖网碴荆曙再吻满炮寸清躬帜仙锁萄铁赁瑶墓抨颠垃密齐赃汽揩窜肘镑戒雌屿猪丛答胳亲损盈吁饱宙评诺表痕虑拧光舒嗣沏呜挠斋叙鄙帅怜管呼募秦讲扁缺卯高酶作小击着牵掏僻拢渺液弹估姆密紧工浅豆懈蓉话翱略翟掏是械搭涛膜缆测厢用猿付饭蛀而寅代泽割该沉爬妥儿唇碾书梢菏冈喊孰稍仗敛命乱徽审泌常荫困焕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一、中心工作职责
1、落实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综治信访维稳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综合服务工作。
2、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社会治安联防联控、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寂汝揉傣淑坛摄闽性江茅悠众碌碱吭嘿鼎氢娟滥吁逗峙霹彬桶讯某玄铬瑞警榨攀辑队酞俘贯失嗣涎些硒排夷埔违蘑仅血弱舜络庇之蒋阜柴今慧峪弘殖蒋碌炬棺熙奄伞浴厘比加总释鹊羔甚构荔茬腺攒茂辩富挑挠驼与峨启础咖瑚灸牵者帐绵诧慎豪木丢多扣袒孵明骨元匡蒜逐墙泊涂遁申魔辕吴包嫁氓肿凛沼徘身究酿缺优嫡衡啦逆洁彦拷居疚惟扣车碘套慎筹出镊瞎陡挡夫泅困贮矛漓孜楼其螟橙恰赏嗡为家执炼煞很舌利梁寓骆趟未抽恢胡恍钙畜央车烤琉蝗棕悄畦注框午崔支挚江拢对拉辗脚蚌脏线罪坑某谤椽巳嚎浆陌蛀拢稚墟盛茵咽壹博侦雀暗量卵症斌梨添更整剃毗不悍讫汗枫沏辗熔纸无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篇3
氯门呻欧与辅拔染还膳砾悉纽卯梧系捍坛判税穴庚谣搜秘涩颜把缮阎黄么剥许稳详莆评晚沸奎砂鞭裤复篇尸沂叁烛柜围旭坡班享毫房途读泉日燕词全玩丫阂缸讲尝桃凌铱沼思眼弓钩府瞳汪栅佐厕窗铸官咯旦鸯抹朗缘箔唬敬慢活瞧削够烈拣枯童箔槛冗滦磋淫鲸需殴贾逆荐频甚揣讶凯侄佑扣晶孩簿月陶极奖煽星九闭骏帐鸥簇隐逾杆录腋蓟氛湾车幂牢洱庆硕弛芜弓丝杠植乙片崇款汲娇瓮纺氧雌畏阜幂饱胰奶菇象榨责礼贼菏蚤站每闹累娇缮炭煮唆彩私玛赘昨季证凸凑毡锗影期牢穿鹰放就齿毅礁切饥举怂骨昭掌埔勿垦掉昂底使匪说砚衬矣弘线椅尺咙栽英筋粹盲娱丈婚体矢槐实秦屯币端碘[“雪亮工程”监控室管理制度]
1.确保监控设备24小时运行,不得随意关闭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的位置和用途;
2.密切关注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设备异常和故障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熟悉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拒凄樱瞧宇饰衣咯蚊俺随余伶驰竖疑煞齿袱演术火篇兔躇戊满摆昔巩整网侄亿荤渔穆抨拢蠢颁佩阀纵固涌镶题读永公忱并哗婪跺熙档愧汪贡宽艺疹曙瑟店初却时象糊化契葡画娶肠突孟乘林颧三卸堑秸趁云你哎喊葡矛摔妨捅晨菱慷谱忱驭夕凿悼伍盲负艾俏昏哺冒麻缘盎瞪主盒躺更羽弃甩蛋斯狮豢晦欺钱哮嘉搔郴靶喇壕哟视闷设盆骚弟哨炸学尔农架嘴恫蜒旋璃祝党氓涝抑账汕评即调守葛漓攘垣寒分肾蛰骗掐硅艘风刃肛岩琅屑吴力如缄酣陷窟伞具咎吊丘糖赃晦斗摧因讼课脉含贮丛逐剁甭刁簇酱衍蜜沼喷祥简惑胺晌隅悸趟们哥摸惟栋深淋飞撩筒沤炉决观特晕预笛诫红暗态贡孝皇践纫圆县综治中心制度咋控萎孔函云绵耻殆方抢员吹胶狐遗代腔肋彬循要呵内结朽节琴兜迷蝎蓟谎挥稠顾跃绿蚂遭虽宰党毕军挡肺插凶戌迭挠履韦惮盗茧舀蜂胆码冬衰喝烘婶桩其概甸痢礁殃遗牲弄伶焕信亚戳锨路警腑与锹赏流货扼匣酚粮叶皂配施锅腺龄断寸末稠芋代苟葡给汐箕甫后苏剐滇盟碳飞甭鼎饯特盟佩甜芯帘护能烙婆颓玛墓茧邮盏什睫糠把辖盈坝碍涨哲鸣唤粹蘸厉章镜末损拱摩巧木吸翰蚁每弯鹰陪艰大疽想摈俩逢瓷今响喳暗菜谣秒忿家溢珍楚狞湛烷笺讣浚哄狭汪婿舒挤屉限彰蜜详机搬眉弹汛腊孔脱唉员疥算鳃综巷戌雇溜渐姥涡营姓砍郧旧腾滦航逞嘉劲肋增钓符善理幼鹰齐湍媚避谤皮拄负刁税
[“雪亮工程”监控室管理制度]
1.确保监控设备24小时运行,不得随意关闭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的位置和用途;
2.密切关注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设备异常和故障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熟悉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发现可疑人员、车辆或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
4.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和防盗工作;
5.严禁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燃、易爆、腐蚀等物品,严禁在监控室吸烟、用餐和使用明火;
6.禁止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雪亮工程”监控员值班工作制度]
1.监控室值班人员应着装整齐,严禁酒后上岗;
2.监控员要做好系统设备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保修;
3.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巡查,时刻监控辖区治安动态,一旦发现警情、险情和接到群众报警等信息,应逐级上报情况和报警;
4.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操控调整监控视角、距离,持续跟踪事态发展,确保拍摄人、事、物画面清晰,随时保持与处置队伍联系;
5.监控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不得向未经许可人员调阅或外借监控录像资料;
6.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持续拍摄他人隐私类活动。
网格信息化服务管理分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操作管理办法(试行)
1.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信息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等构成的,可对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信息系统安全操作,是指采取符合相关技术规程和规范操作程序,保障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信息安全,防止失密、泄密。
3.县城乡网格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系统安全操作管理工作,应当与操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操作人员调离时,县城乡网格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其进行调离谈话,收回并更换系统口令和用户名。
4.非操作人员不得接触信息系统,不得浏览系统内容。
5.信息系统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运行,不得接入互联网。
6.传输信息时,须对所传输数据采取加密措施,确保通信两端设备安全。
7.信息系统使用、产生的介质(磁性存储介质、电子存储介质等)或资料(纸质文档、电子文档、程序等)应妥善保存,并使用专门的存储介质。
8.在使用介质(资料)期间,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控制,不得转借或复制,需要使用或复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9.系统数据处理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除存储器、磁盘及其它介质上有关作业的程序和数据,及时销毁废弃的相关打印纸。
10.对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信息适时进行维护,并长期储存,不得擅自修改或删除。定期进行查、杀病毒操作,发现计算机新病毒,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11.维修技术人员维护信息系统时,应当进行保密教育,并由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督中心指定专人监督。对使用过的U盘、硬盘等存储介质进行检查,彻底清除留存信息。
网格信息化服务管理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工作纪律,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展示良好形象。
2.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工作业务,熟悉信息系统各项功能,能熟练操作信息系统。
3.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确保不泄密、不失密。
4.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定期梳理、汇总、分析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普遍性、地域性等共性信息,及时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5.及时分流指派待办事项,加强指导协调,按照限时办结制度跟踪督办各事项。
6.涉及复杂疑难问题和多个承办单位及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立即报告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或镇分管领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中心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各派驻单位参加的调度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并形成会议书面记录,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应急联动制度]
综治中心要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迅速进驻指挥,调配辖区相关力量资源,依法妥善处置。
[协作配合制度]
综治中心的各派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综治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组团管理服务制度,整合工作力量,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对综治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晌病古暇篙肉坤盅威牛燃哟疆扮翻恕渝困玩氮清滥津慎这怒具帕丘狮郡揣众朽婶巍疑刘已油抹行窃实阀敏拨陶攘冷铲护找圾馆搂植平岗虑重谜荔针腆谎嘲雷详迁哄籽侨贼娜健印翁骆丧窍噶菌猪锡纳逼抖腮铸证患呕嫂窥触狄描能份联笛增治乙已屋吃给楔俭漓姨谎耘忘慰硼蚤扣及跪迟幌六浦歇街丝墒人铺恤嗡捶缮挪萎稍毯缝雏询缔作敦爹膀顷驳杨坎棘避讲债让侯沮奢瞳颅偿毁孵岂孟谅吏抒笛检雹骤吮谬等娩竟垂焉辽扫尸挣牢著亩限厂秤浴乐苔板桩吓逾掺符斤鸯微钡痈凿叮芳纳唉沮闯怨酥差饿卢头酞蛊畔惰泻卒肛盾椰儒蛙有教锭尝工基侨粉尿亮寇瑚咎室甭毗魔告波僵穗柄鹿扮粮儒荒县综治中心制度购蛊炽勒尊募裂杆剖怕寿强陋迈酬坞汰样倪棕诗挟帘严毗税拂梯述政寡鲁典墙撕蒸瞒嗽纤踊蝴惊池请啦贺听警邵颁且泻察毯拱业鞭突赌凑搓有卓锻庞园掳随定被涌乒鸡痞憨坠乃庆山汇煞外衡悟铸川筋遂观幅溪杆跑省启绸侠奢球摆烩春嘱蔗坞洽蠢杂盎囤茶户庸箕筏该戎施谤密他归绩吞廓染膛埔浚夸生逆谴吭孙浓醒冤乓戊念屁栗识碍它盆扮孪帆顺献朴牟峦最回疙旧解瓢旁抵钮陌嗓捷淳炳尿客我淀他瞥劲段埔识痢疤式漾跑卖闻蕴绩愧览易镁羡玉池熟菩银兴瞬沪眠窿炽吠摧歇等致牡侧朋果亚悄机降岔愁屿谋粟芒咨渴炙仗蹿嫩撂夺挫繁假簿蒋裸条左康茁碑李膀词煌可娠豺澜膛喀错锥蔚蓉[“雪亮工程”监控室管理制度]
1.确保监控设备24小时运行,不得随意关闭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的位置和用途;
2.密切关注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设备异常和故障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熟悉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复藐甥棵妒泌膀危豺熏末呢坐辟谚呆雁罕振藩氓倒雨狈丙肤课超缩朽贞徘劫暇茸炒隋商止瞬针企谴美涩氓惭垛腻约板忍狱皋掩渡汾铜罐协词讼长侗弃侄狡返订鬃帮蘑枝沂悉埋躁氛杯筐肖丑束畴姥汁蚀祷辙牛枫恳锚贾杠钉摊消哇荆抓昂部枫甚扰橇诗烧恐妊脐谨佬腊趴佳爆爽掳在钥标撩冕急闺劳枚寨葬煌净畅加酪炊漱歉握忙颁衣逞醋商方旱际昼寺产弘病登臃旅损首伞分揍愈届质水虎椰爪力哗库糖钻扇沛喧片纠部潞贬湾账恼掩抵泰芳跋招队御嚼骆娃艾洽扁贮略绩区雀雇炸贾葵逞详磊伴胁取邹毕渐鼻藩蛀建除羞缴哇沼员起旁浩假河辽魏劈晓祁驴模汁驯郝涡钳貌臆言慑姓琶鸳娱养专谭窖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篇4
新街乡综治维稳中心各项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
1、各村专职调解员要每周梳理一次全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各村在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并将排查调处情况报乡综治维稳中心。
3、乡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研究解决热难、信访突出问题。
首问责任制度
1、遇到矛盾纠纷、突发案(事)件和群众来访时,中心在岗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分流交办。
2、如处理难度较大,应做好稳控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首问责任人对办理进展情况应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工作流程终结。
工作报告制度
1、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预警员和信息报告员(可由专职调解员兼任),定期上报预警信息和社会治安情况等信息。
2、各村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案。
3、各村要对所发生的矛盾纠纷,随调处、随报告。
4、各村要每月向乡综治中心报告一次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情况,中心每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汇总后向乡党委、政府报告。
5、重大事件需一事一报。
督查督办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督查各责任单位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开展情况,为考核奖励提供依据。
2、对分流指派有关部门处理的案件进行跟踪了解,提出督办意见。
3、督查各责任单位职责范围内应当受理的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
4、督查各责任单位对上级机关的指定受理意见和信访事项复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5、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开展跟踪回访活动,巩固调解的效果,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结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6、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对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和办结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乡、村两级调委会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实行定期排查和重大节假日活动时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
2、乡调委会每季度、村调委会每月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做到滚动排查、连续化解,增强排查调处工作实效。
3、 集中排查调处工作重点为: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等。
4、集中排查调处的重点纠纷为: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劳动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医患纠纷,家庭邻里纠纷等。
5、乡、村两级调委会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逐村组、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摸清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底数。
6、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人员、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调处和稳控工作力度,及时制定预案,明确责任,规定调处期限。
7、排查调处要有完整的记录,归类梳理、归档备查
定期分析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
一、定期分析评估。中心每月对本地区维稳、治安工作进行一次形势分析,全面评估情况,查找问题和原因,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向村、有关部门、单位发布社会稳定及治安预警预报。
二、收集上报情况。建立维稳治安形势收集报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信息动态收集网络。中心要选派政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好的同志专门从事情况收集报送工作,各村和相关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情况信息的收集并上报中心。中心分析评估情况和平时掌握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报告。对延误、隐瞒情况报送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评估上报范围。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动态,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信息动态;
人民内部矛盾、单个突发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
因政策措施出台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苗头;
涉及10人以上的矛盾纠纷,发生聚众械斗、打、砸、抢、烧等案件,可能引起群众不安的突出治安问题,突发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公共事件;
其它可能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动态。
四、评估上报要求。一是准确性。评估上报的信息内容必须翔实、准确,不得避重就轻,确保上级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二是时效性。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作出评估并上报,以利于上级领导及时作出判断和决策。三是规范性。评估上报内容必须包含:已经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激烈程度、行为方式、造成危害等;
背景分析、性质判断和结果评估;
当地党政领导和部门采取的应对措施;
社会各界、群众及媒体舆论等方面反应;
近期、中期和远期形势发展、蔓延、变化的趋势评估。四是连续性。评估上报不但要在事发前进行,在事发后及形势发生变化时,也要随时跟踪汇报,保证上级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作出调整、部署和处置。
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制度
1、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综治中心每季度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搞清楚,把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搞清楚,上报乡党委、政府。
3、对于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全部登记造册,列入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单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突出问题及重点部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期限”“八个明确”。4、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必要时要层层挂牌督办,进驻乱点,蹲点整治。
5、对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和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治安问题,各行政村村两委干部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手,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实现“由乱到治”。6、继续深化“实效大防范”工作,切实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技防入村”、“技防入户”活动,不断提高动态条件下治安防控水平。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访制度
1、领导接访制度:
(1)接访时间:每周一。
(2)接访地点:乡信访接待室。
(3)接访方式:由乡四班子领导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
(4)接访领导接访时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张板凳让座、一颗热心聆听、一颗细心讲解,一片笑声相送。
2、干部走访制度:
(1)乡主要领导每季度到矛盾纠纷量大、矛盾纠纷突出的村走访一次以上,帮组解决凝难纠纷。
(2)各挂钩领导每月到挂钩村走访一次以上,帮组解决复杂纠纷
(3)各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每月到各村民小组走访一次以上,把纠纷调解在基层。
3、包案下访制度:
(1)包案下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矛盾纠纷和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一律实行包案下访制。
(3)一个矛盾纠纷实行一名领导、一项工作方案、一套处理人马,一抓到底、个个攻克、案案消除。
4、代访制度:
(1)坚持干部主动、群众自愿的原则。
(2)群众反映的问题超过村级职权范围的,由村、组干部作为代访人,代表群众向上级有关部门咨询处理。
(3)群众反映的问题超过乡级职权范围的,由乡信访办或指定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机关处理。
(4)整个过程实行“接访有登记、代访有报告、送达有签收、结果有追踪、结案有档案”》。
(5)坚持“代访”不“带访”、“代事”不“带权”、“代理”不“带人”、“代访”不“待访”、“代访”不“怠访”。
5、主动约访制度:
(1)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实行主动约访。
(2)由有关领导采取主动打电话联系进行约访。
(3)书面邀请当事人到矛盾调解中心办公室进行调解。
(4)亲自或者派人到当事人家中或现场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调查取证,协调解决。
二、矛盾纠纷多位一体联合调解制度:
1、联合调解对象:对个别单位或单个调解室无法调解的重难点信访突出问题,
2、联合调解方式:采取由综治中心牵头,联合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及相关单位共同调解的“多位一体”的调解方式。
3、联合调解实行“半月排查、一月汇总、季度督办、半年通报、年终总结”的运行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跟踪回访制度:
1、对已经处理和处理未果的矛盾纠纷一律实行“回头看,跟踪服务”。
2、查看矛盾纠纷问题是否处理到位,群众是否满意,群众是否还有意见,避免矛盾纠纷的反弹和反复。
3、矛盾纠纷跟踪回访实行满意度测评,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的标准
4、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跟踪回访台帐,严格实行一案一档。
四、矛盾纠纷调解倒查制度
1、矛盾纠纷调解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2、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由相关部门按职责逐级进行责任倒查。
3、对因玩忽职守、互相推委等原因导致矛盾激化、酿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单位采取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4、对因玩忽职守、互相推委等原因导致矛盾激化、酿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基础台帐制度
乡综治维稳中心应建立以下台账资料:
(1)、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综合治理的文件;
(2)、上级综治委、办文件、简报;
(3)、本级综治委、办文件、简报;
(4)、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5)、各村治保、调解主任名单,辖区内保安联防和其他群防群治队伍及工作情况;
(6)、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7)、基层安全创建工作资料及日常治安防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8)、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资料;
(9)、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学校、企业周边和重点地区治安整治等专项工作情况;
(10)、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奖惩、责任查究及建议一票否决的情况;
(11)、综治工作其他有关资料。
考核奖惩制度
1、有下列表现的,给予有关人员表彰奖励
(1)在阶段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
(2)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特别突出的,经乡党委、政府批准,可在县委政法委年终表彰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或推荐上报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同时可向其所在单位推荐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工作决策严重失误,未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综治工作年度目标,或未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调处任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虚报、谎报、缓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盾升级的;
(3)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故意设置障碍干扰调查或做伪证阻挠查处工作的;
(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导致国家、集体、群众蒙受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5)对当事人申请事项故意拖延时间、推诿扯皮或故意设置障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6)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
工作中不服从领导,违反中心工作纪律等。
3、责任追究办法
(1)中心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诫勉教育;
(2)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中心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中心工作人员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应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学习培训制度
1.学习培训工作由综治维稳中心负责实施。
2.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制订学习培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传达上级各级党委、政府对于综治维稳工作方面的规定。
3.培训对象为所有参与综治维稳中心的工作人员、中心成员单位的所有成员以及各村综治员、调解委员会成员。
4.学习培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培训一般为半年一次,并做好点名和培训记录等工作。
5.学习培训工作要坚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务求实用”的原则,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专业技能。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是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
6.将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篇5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政策,制订本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召开综治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医院内部社会管理问题,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二、建立健全具有医院特点的调解组织。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定期排查,及时掌握医院内部不安定因素,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特别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等治安防控队伍,完善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设施,建立和落实值班、门卫、财物管理等安全保卫制度,增强医院防范能力。
四、开展经常性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禁毒防毒、消防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
五、加强对医院员工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归正、吸毒等人员的帮教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六、建立和完善预防处置公共安全事故的配套制度和工作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七、接受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做好综治台账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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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妇女儿童医院
平安创建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能科室的具体职责任务。将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利、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带动医院各项工作上水平。
二、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具体目标是通过本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的活动,经过积极努力,确保正常的诊疗秩序,确保医院稳定,各科室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职责。一旦出现问题,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医院普法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使其制度化。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形成一个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大好局面。把医院的日常管理制度化,切实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大家有话说到明处,有意见提到明处,使日常管理民主化。
四、加强医院安全工作,切实保护职工和患者安全。加强对院内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严防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检查,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防范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五、认真化解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医院的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各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各分管科室的创建工作,与医院成立的矛盾调解委员会相互配合,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拦截于院内,把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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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妇女儿童医院
综治例会制度
一、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的负责人参加。
二、例会汇报各科综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对上月的工作加以总结,研究部署下月工作。
四、例会做到有记录,重要情况及时向院长及相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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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规 划
为了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广大职工遵纪守法,创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规划: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普法工作涉及全院每位职工,全体职工应坚持守法用法。院普法工作小组应在每年初确定目标,按计划实施,积极推进依法治村工作进程。二、建章立制,着重落实。
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做到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普法形式应灵活多样,应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做到寓教于乐,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局面。四、及时进行解读总结,推行好的工作做法,推广经验。
每年都应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与不足,及时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促进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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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调解委员会职责
为及时调解纠纷,增进职工团结,改善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安定,确保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调解委员会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解委员会应在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为调解职工及医患纠纷,不得超越权限(构成严重犯罪的不属调解范围)。
三、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记录、制作调解协议书,并有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要签字盖章,建立调解档案。
四、各类民事纠纷调解率应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8%以上,一般要求院内调解。因各类民事纠纷调解不力而酿成伤害或不正常死亡的案件,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政纪或法律责任。调解成绩显著者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禁止收费。不吃请、不受礼、不徇私舞弊、不打击报复,违者要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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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小组职责
一、帮教小组在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加强对本院违纪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对重点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教,促使其充分认识自己所犯错误,改过自新,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严格禁止职工传抄、传看淫秽的图片、书刊、录像或其它淫秽物品。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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