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经验交流发言稿(完整),供大家参考。
税务经验交流发言稿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贯彻落实国家税法,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为目的,在征纳双方依法行使征税权利和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以及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法律救济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向纳税人提供服务事项和措施,依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期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税收工作,它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随着经济发展,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成为我国政府管理改革的一个新趋势,建设服务型机关已逐渐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共识。纳税服务作为政府税务机关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纳税服务已成为构建我国现代税收征管工作新格局的首要环节。
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的纳税服务难以满足广大纳税人对人性化税收管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优化纳税服务已成为我省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热点和焦点。在优化纳税服务中,有些地方出现提高了办事效率却出现态度的问题,速度快就会导致态度稍差,态度好就使速度变慢,这些问题正困扰了我们许多税务干部。其实在速度与态度,效率与质量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二者并存不悖,更是相辅相成。
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税收工作是为国聚财,但实际就是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同时,纳税服务又不同于其他市场化服务,纳税服务是一种无偿的公共-产品,纳税服务的目的是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采取各项有效措施、通过适当的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周到、高效的涉税方便,包括税收宣传、税法公告、意见反馈和举报投诉、纳税救济等公共服务,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收遵从度,营造一个法治、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使纳税人在和-谐的氛围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或行使税收权利,进而维护征纳双方的社会公信,从根本上提高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税务部门作为政府重要公共服务机构,优化纳税服务是改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客观要求。建设服务型国税机关是新阶段税务部门职能转变的基本目标。国税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执法部门,是实现政府管理转型的前沿和窗口之一,如果服务不到位就属于行政”不作为”。所以,必须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前提,以促进税收政策落实到位为目的,努力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在目前各级国税机关优化纳税服务中,许多工作人员,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在服务速度与质量,工作效率与服务态度上出现了一些偏,总认为有了速度则质量下降,有了质量则速度下降,效率提升了,服务态度变差了,态度变好了,工作效率下降了。实则不然,这都是一些错误的观点,是在为自己的业务与能力,思想与态度找借口。
作为广大的税务人,在优化纳税服务中,摒弃错误观点,多找自身原因,在速度与与质量,效率与态度的完美结合显的更为重要。当前我国正在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各个地区、各部门的和-谐,而在税收工作中,优化纳税服务是构建和-谐税收的重要手段,而如何更好的优化纳税服务,使服务速度与质量,效率与态度的完美结合,是我们思考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质量始终应该是第一位的,在质量的基础上,展示出高的办事效率,在良好的态度基础上,提高服务速度,在二者之中,实现完美结合,展现出新时期税务人的风采。不能因为提高办事的速度,而粗心大意,该交待的不交待清楚,该讲明白的不讲明白。而是应该想想以什么方式,在让纳税人以最快的速度了解清楚,从而提高服务质量与速度。
俗话说的好,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具备了高素质,高业务水平,才有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那也只是有心无力。税务人员是税法的执行者,是税收征管的主体。在当前的优化纳税服务中,作为税务人,始终应该以加强自身素质为基础。只有充分掌握并能熟练运用业务知识,才能解决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实际问题,只有正确地理解并掌握政策才能执行好政策,才能确保政策的执行效率,同时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服务,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导向,并在纳税过程中遵从、运用政策。就税务人员而言,服务素质应包括自身素质和整体素质,一个人自身素质如何,直接影响一个局、一个所的整体素质,因此优化纳税服务必须从一点一滴做
起,是每个税务人员必须具有的素质,只要穿上税服的一天,就要想到自己的职责,想到服务纳税人的方方面面。在具备了良好的服务素质的同时,还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对工作的正确认识。各级税务机关由上至下都要充认识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纳税服务观,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法律为依据,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流程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逐步提升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努力为纳税人提供覆盖税前、税中、税后全方位的纳税服务。
当有了服务的基础,纳税服务的效率,办事的速度自然就能跟上来。有人说当态度好的时候,办事的速度就会慢下来。其实不然,在实际的办税服务过程中,该问清楚的,同样需要问清楚,并不会因为态度而变慢,该告知清楚的,总有那么多的话要交待清楚,并不会因为你的态度而变的简单。如果态度不好,该交待的事情没有说清楚,或是办税人没有听清楚,那岂不是在浪费精力的同时,降低的办事的效率与速度了吗?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是省国税系统一项主要工作,目前正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各地都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来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不管是从硬件上还是从软件上,在服务机制上,工作方式方法上,正进行着探索,正在努力提高。同时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工作碰到的问题还需要进上步的解决,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仍需进一步完善,相信很快就能做到速度与质量,效率与态度的完美结合,展现国税人高效高质的良好形象。
税务经验交流发言稿[篇 2]
全面推进国地税协作实现纳税服务新跨越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宁夏国税局、地税局立足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围绕纳税人最关心的现实问题,积极探索国地税联合开展纳税服务的新路子,建立起了国地税联合开展纳税服务的新模式,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扰纳税人的“重复办证、重复缴费;重复报送、重复跑路;重复投诉、重复受理”的问题,实现了在协作中优化服务资源、在工作中形成服务合力、在创新中提高服务水平的目标。我们主动加强协作配合,提升行政效能的做法得到了自治区政府高度评价。近期,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齐同生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对税务部门主动加强协作、服务经济、关注民生、提高效能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学习借鉴。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长效机制,构筑纳税服务新格局
(一)建立高效协作机制。我们联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意见》,经自治区政府审议后,以自治区政府文件下发全区执行,从高层次建立了纳税服务合作机制。我们还结合实际,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评估,使纳税服务工作步入了常态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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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立科学工作目标。我们共同制定了《xx-xx 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明确了一个时期内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确定了锤炼办税服务人员综合办税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纳税辅导能力三项基本功;明确了加强法制化建设、实行专业化分工、采取集约化管理、开展个性化服务、打造优美化环境的五项任务;提出了推进纳税服务机构规范化、纳税服务技能专业化、纳税服务制度系统化、纳税服务措施现代化、纳税服务程序公开化、纳税服务手段人性化、纳税服务途径多元化、纳税服务考核标准化的八项目标建设;全力打造“宁夏税务 12366 直通车”服务品牌,最终实现纳税服务效率提高、纳税成本有效降低、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提高的工作目标。
(三)建设规范制度体系。我们联合开发了《12366 纳税服务信息系统》和《宁夏国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办税系统,共同制定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开展税务稽查、联合评定个体定额、相互委托代征税款等 5 项制度,统一规范了联合开展纳税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实现了纳税服务工作制度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
二、丰富服务内容,拓展纳税服务合作新领域
我们按照“确立项目,共同组织,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联合开展了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简化办证程序和手续,在全区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所在的地方政府各政务大厅设立了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开展联合办证工作,实现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一个机关受理、一套资料登 2
记、一个税号管理、一份证件通用、一次收费完毕”的目标。
联合开展了核定个体户定额工作。对国、地税局共管的个体纳税户,各级税务机关联合进行调查测算,相互征求意见,采取人机结合的办法核定纳税定额,联合发布评定结果,避免出现对同一纳税人核定税基不一致的问题。目前,联合评定面已经达到了 90%。
联合开展了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工作。共同制定评定标准,规定评定程序,联合开展评定,已连续两次对 299 户自治区 A 级纳税信用单位进行了评定和表彰。
联合开展了税务稽查工作。实行稽查案件交换制度,对大型企业、大案要案和专项税收检查,联合下户稽查,每年联合检查面不低于 20%,并逐步扩大联合稽查面。
联合开展了委托代征税款工作。各级国、地税局相互委托代征稽查查补的税款、集贸市场纳税户、偏远地区纳税户、临时经营纳税户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应纳税款。
三、创新服务手段,探索纳税服务协作新途径
(一)建立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缴“明白税”为目标的办税服务厅综合办税模式。在全区办税服务厅推行以“统一设臵、统一职能、统一流程、统一格局、统一标识”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建
设工作,对窗口职能、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实现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一窗通办”和在同一市、县(区)内申报纳税的通报通缴、发票的通验通售、涉税文书的通取通查、税务登记的通受通办、税务咨询的通问通答的“同城办税”服务方式。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辅导室,为纳税人提供纳税辅导、
应用系统操作培训、涉税事宜解答和处理等服务。开辟自助办税区,配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触摸屏查询机、磁卡电话等办税设备,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便利。在办税服务厅使用“一机双屏”计算机,公开办税程序和结果,便于纳税人监督。
(二)建立以保障纳税人权益为目标的“宁夏税务 12366 直通车”专业化纳税服务机制。在地市级局设立维护纳税人权益中心,为纳税人开展税法援助和救济。在商会、行业协会、专业市场、大型购物商场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服务点,聘请维权志愿者,扩大维权途径,满足纳税人维权诉求。共同建立“宁夏税务 12366 直通车”服务机制,配备专业人员、专用车辆和专用设备,吸收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人员参加,为纳税人提供最直接面对面的咨询辅导服务、援助服务和服务回访,提供税务软件技术支持和排除故障、解决税务争议、处理投诉举报等服务。纳税人在遇到办税困难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税务机关援助时,12366 直通车就会及时到达现场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三)建立以方便快捷服务纳税人为目标的信息化平台。一是共建纳税服务辅助系统。实现税务登记、定额核定、税务稽查、信用
等级评定、货运发票开具等信息的自动比对和处理以及工作制度、涉税文件、税务公告、联系方式等在内的政务信息共享。二是共建网上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登记、申报纳税、文书受理、投诉举报等涉税服务,实现纳税人在同一平台办理国地税业务的愿望。三是共建 12366 纳税服务信息系统。为纳税人提供人工坐席、纳税申报、短信服务、投诉举报、发票真伪查询等涉税服务。
(四)建立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的工作持续改进机制。一是规范文书资料报送,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问题。统一对纳税人报送的文书资料进行简并、规范,简并 206 项业务,取消 185 种资料,使纳税人办理日常涉税业务同以前相比报送资料减少 60%,实现了纳税人基础信息“一次报送、各税共享”、“一次报送、长期共享”的目标。二是简化征管流程,解决办税环节过多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将由业务部门受理和办理事项,全部前移至办税服务厅。通过简并流转环节,共减少审核工作节点 10 多个、取消相应岗位 4 个、下放审批权限 5 个,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税收有关证明和申请发票领购等50 多项业务,实行即时办结。对于多个调查事项由多个部门调查核实的工作,实行“一次到户、一次核查”,减少了入户核查的次数。
四、联合开展纳税服务取得的成效
一是通过建立机制,实现了“三个减少”。即减少了纳税人“重复办证、重复缴费”;减少了“多次跑,多头找”;减少了“重复
投诉、重复受理”的现象。目前,已联合办证 1.5 万户,联合办证率达到了 100%,每年减少纳税人的工本费 30 多万元,纳税人办税和投诉举报办理的时间在原来基础上压缩了 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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