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4篇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篇1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中共中央政治局 11 月 29 日召开会议, 审议《中国共产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
“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
篇二
长期以来,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军, 为我国的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篇2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感悟6篇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感悟6篇
【篇一】
自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简称《条例》)以来,全国上下国资国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加强国企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下一步,国资国企系统将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企业要结合实际,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全国国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以此推动全国国企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办好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领导力、竞争力、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大家对搞好国企党建更有底气、更有信心。
《条例》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充分发挥党组织建设这一国有企业独特优势,把握战略方向,推动改革创新,将党的建设融入集团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体系,坚守集团作为国企的红色本色。
《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等形式,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条例》的这些规定,引起了全国国企干部职工的广泛共鸣。
大家认为,必须坚持和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找准企业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的着力点,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抓党建,促发展,为国企改革发展“添砖加瓦”
【篇二】
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亦是基层党建的一部分,要将其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条例》包括附则总共包含九章内容,从组织设置到常态化工作,包括主要职责、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党员队伍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等作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国有企业党员人数的设定和党员队伍建设在《条例》中阐述的非常到位。特别指出,国有企业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由此可见,《条例》以工作规范的形式,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筑牢了基层党建在国有企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基层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国有企业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内容,并全面遵照执行。
总之,《条例》是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只有全面突出国有企业的政治功能,提升其组织能力,才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谱写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篇章。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党的建设。2016年1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我们要把“XXXX、XXXX”作为加强国企党建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不断强化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检视问题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推动主题教育到位;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企的“根”
和“魂”。
同时,我们要不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积极探索加强和改革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职能角色把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机制建设、依法决策制度化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不断改进党建工作的方式和途径,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真正成为推动企业经济发展与服务员工群众的有效载体。
【篇四】
在70年的发展历程中,历经了无数的艰难,我们之所以能经风雨仍扬帆走来,是因为离不开党的领导和指引,如果把新中国的发展史比作一艘航行的万里巨轮,那么党建就是引领巨轮方向的“掌舵人”,而国有企业的发展就是“掌舵人”手中守住的一把舵。国有企业始终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中流砥柱,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与国家命运始终紧密相连。回顾70年,中国共产党XXXX、攻坚克难,成为了一个经济总量位居全球第二的崭新大国。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实践表明,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党的领导和建设,是党执政兴国的体现。
近几年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我国国有企业在稳健运行的基础上,授权放权、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等各领域改革继续快马加鞭。这正是党引导国企,促进发展的集中体现,党的基础建设好,才能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持续向好,而国有企业的发展又助推了党的建设,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印发涵盖了国有企业建设的各个方面,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方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国有企业一定会XXXX、XXXX,发展不停顿,奋斗不止步。
【篇五】
2020年1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是统领党的其他方面建设的灵魂。对国有企业而言,政治建设起着政治“指南针”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国有企业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总结20世纪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教训,我们可以看出,什么时候把国有企业、职工队伍牢牢抓在手上,社会主义国家就能蓬勃发展、蒸蒸日上。通过学习也可以注意到,《条例》把队伍建设放到了很重要的位置,这说明国有企业队伍建设对于推动企业发展,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把骨干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牢,发挥引领作用。
第一,要发挥在政治建设上的引领作用。在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一句空话。党的建设和企业发展,也绝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只有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用切实的行动引领人,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才能脚踏实地开展起来,才能更好地为国有经济健康发展指引方向、保驾护航。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发挥国企党组织在企业决策上的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第二,要发挥在攻坚克难上的引领作用。企业的发展源于企业职工的攻坚克难的能力。实践证明,党员的主体作用发挥好了,广大职工的战斗力就会增强,攻坚克难的能力也就会增强,一个企业就会出现风气正、面貌新、发展快的良好局面。要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要突出党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为党员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
第三,要发挥在自主创新上的引领作用。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没有创新、没有人才,企业的发展就是空话。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注重在国有企业培养人才、实用人才、留住人才,重点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工作。要积极为人才搭建平台,巨人企业要有研发平台,规模企业要有研发机构,小型企业要有科技人才,用人才带动创新、用创新推动企业发展。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篇3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辅导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提出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保障,这是协调国有企业经济使命和政治使命关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内在要求,是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所在,同时又是融合现代企业制度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党组织关系的必备前提。众所众知,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这一物质保障作用、依靠国有企业这一支柱力量推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历史飞跃的重要经验总结。而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建设一以贯之于国有企业始终。下面我谈谈五点意见。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总体布局。近期印发的《条例》就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还特别对新时代如何加强党的领导、注重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守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目标,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的领导作用,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为实现国有企业现代治理进行了制度构建和体制构筑。这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显著特色和鲜明标志,本质上就是从体制机制和地位作用上,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贯彻和实施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制度程序,真正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将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公司治理效能。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首要原则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尤其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把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融入公司治理“三会一层”各环节,使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作用、监事会的有效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形成最大合力,实现政治引领、组织落实、职责明确和严格监督的有机统一。这不仅是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确保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举措和坚强保障,而且是注重体制机制完善而厘清理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权责问题,确保公司治理而提高国有企业综合效益和整体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政治保障和坚强领导。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随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国有企业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用日益凸显,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大局之中,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发展,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优势,取得了显著成就和重大突破,如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港珠澳大桥、特高压输变电等,都强有力地证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成效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强大推动作用。
进入新时代,在坚持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之中,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虽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重生产经营、轻党建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主要表现为:党组织工作只重形式,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地位弱化,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较差,缺乏对公司治理的有效监管,公司治理只是“三会一层”的事情,造成党建工作、生产经营“两张皮”。对此,若不能从根本上予以改变,势必影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影响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持与发展。
对此,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从制度上予以设计、从体制上予以规范、从实施上予以落实,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使之成为检验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具体而言,必须深刻把握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辩证统一关系,使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嵌入生产经营,通过打造样板党委(党组)、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置党员示范岗、树立先进个人(集体)榜样,以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二者有机融合、协同推进的自觉性、实践性和成效性发挥到最大,从而确保国有企业发展战略更具光明、决策制定更加科学、应变防控更加得当、开拓创新更具突破,实现综合实力跨越式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期,必须牢牢抓住“人”这一核心和关键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证明: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高度重视人才的选拔和任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的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不仅是保证国有企业党组织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关键举措,而且成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经验。对此,新时代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必须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条例》选人用人要求。
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要选好人、用好人。一是选择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作风优良、治理本领高超的领导班子,选好配好班子,方能确保国有企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不断取得新的优异成绩。二是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虽是宏观的,但必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把在国有企业工作一线摸爬滚打、锻炼成长起来的良将贤才及时选拔到国有企业领导岗位上来,激发人才动能效力,形成并释放人才集聚效应,使之在这干事创业的年代放开手脚干事、甩开膀子创业。三是在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发展中,围绕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重点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工作,形成人才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制度体系,真正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贯彻落实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作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的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是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根本和保障。唯有坚持党管国有企业,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和主心骨作用,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才能确保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发展优势,为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党建强,则企业强;党组织有活力,则企业充满活力。一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较薄弱,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服务党的政治路线不科学、不精准,影响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深入推进。为此,必须改变国有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现象,切实做到狠抓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不放松,狠抓党支部建设不松懈,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把建设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作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任务来抓,使《条例》相关规定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得到贯彻落实。在新时代,要激发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归根结底就是要通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运用党的领导优势和组织优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相互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以基层党支部建设切实推动发展、服务职工、凝聚人心,切实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难以解决的问题。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在要求。”为此,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作用,即着力于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机融合,确保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下得到充分发挥,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既能够通过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来实现职工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又能够依靠职工代表大会的基层自治制度,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国有企业党组织集中,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做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
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目的在于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使其主人翁地位得到充分发挥,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巩固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力军和生力军地位。其重中之重在于严肃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实行党建引领,构建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相得益彰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格局,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职工群众能够以主人翁地位参与公司治理,开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新局面。
新时代加强党的领导与党组织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必须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条例》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切实有效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发展,不断彰显国有企业发展的独特优势和特有效能,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谢谢大家!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篇4
学习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6篇
学习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6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列》),贯彻了党章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就需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尺”,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政治建是党的根本建设,《条例》中第六章专门制定了“党的政治建设”,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三是坚持以社会主义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四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五是坚持党建带群建,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党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关系到我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发展。《条列》中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中指出,国有企业要坚持教育管理,发挥监督职责,发展党员等一系列任务。党组(党委)要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强化对党员的管理,要注重人才的培养,我党也需要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灌注新鲜血液。
“预筑室者,先治其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既重要也必要。一是助力社会发展所需。党要带领人民不断前进,就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员和职工群众进一步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进而增强对党的思想认识和信仰认同。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在“中国梦”感召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设立基层党组织,对其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进行定位,与我国党建工作相合拍,与政府宏观政策和国家治理目标相吻合,将企业经营目标、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和职工利益同维护国家与社会利益统一起来,能够实现多方共赢,促进国有企业与社会协调、创新发展。二是推进企业建设所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才能够确保其在发展方向上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保持一致,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基层党组织能够帮助企业破除困难、排解问题,尤其在企业发展走错方向时,能够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利用党的先进的组织、理念,推进并确保企业发展合理有序。在国有企业全面建设中,基层党组织是其运行体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组织,它不仅担负着企业基层领导核心的责任,而且在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能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于能否体现党的先进性,这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命运。三是加强党建工作所系。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任务更为繁重,这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很好地把这些流动党员管理起来,有效校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错误认识,同时也能够调动群众参与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确保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管理和规范。只有这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才能有效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篇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很有必要。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回应了基层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条例》贯彻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和性质特点出发,专门制定“党的政治建设”一章,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二是要求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三是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四是提出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五是强调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是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五个重要力量”。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80多万个、党员1000多万名、在岗职工4200多万人。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以习近平讲话为指引。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加强国企党建工作,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
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企业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企业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重要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当好第一责任人,努力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必严。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党委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跟踪管理、监督指导作用,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篇六】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
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导职工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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